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光信号装置(GB 17510-2025)

国家标准GB 17510-202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光信号装置》作为摩托车照明系统的重要技术规范,已于2025年发布实施,替代了2008年版标准。本文将系统解析该标准的核心内容,重点阐述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测试的关键项目和技术要求。一、标准概述与主要变化
GB 17510-2025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L₁类~L₅类车辆)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倒车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与2008版相比,本次修订在技术内容上有多项重要更新:
结构调整:优化了标准章节布局,将同一型式判定原则独立成章(第4章),强化了产品一致性管理要求。
技术要求升级:
新增发光徽标光信号装置的特殊要求(5.1.2)
增加与制动灯混合的后位灯设计规定(5.2.1)
细化转向灯分类及间距要求(5.3.1)
新增顺序开启转向灯的技术规范(5.3.2)
增加"D"型灯的特殊要求(6.1.2)
引入互存灯系统概念及相关规定(6.3)
测试方法完善:
调整光色测试要求(7.2.6)
新增倒车灯测试方法(7.2.5.1)
优化光源失效测试方案(6.4)

二、关键测试项目与技术要点
1. 配光性能测试
(1) 配光角度范围验证
依据附录A规定,各类光信号装置的配光角度范围有所不同:
前/后位灯:
单独安装:水平角80°/80°,垂直角15°/10°(安装高度≥750mm)或15°/5°(<750mm)
成对安装:水平角20°/80°,垂直角要求相同
制动灯:
单独安装:水平角45°/45°
成对安装:水平角0°/45°
转向信号灯:水平角20°/80°,垂直角15°/15°或15°/5°
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需满足图A.2规定的85°水平角和60°垂直角覆盖范围
测试方法:使用配光测试系统在暗室环境中,按照标准规定的角度范围进行扫描测量,验证各方向角是否满足要求。
(2) 发光强度测试
标准表1和表2规定了各类装置在基准轴线及配光角度范围内的发光强度要求:

特殊要求:
混合后位灯在H-H线向下5°平面的最大发光强度≤60cd
倒车灯在不同垂直区域的发光强度限值不同(H-H线以上≤300cd,-5°线以下≤8000cd)
测试要点:
使用符合一级精度要求的照度计,测量距离满足平方反比定律
接收器张角控制在10′~1°之间
角度定位精度≤15′
对非灯丝光源需进行1min和稳定后测量(倒车灯测1min和10min)
2. 光源特性测试
(1) 可更换光源测试
使用UN R37(灯丝光源)或UN R128(LED光源)规定的标准光源
测试电压:13.5V或制造商指定电压
修正方法:
灯丝光源:基准光通量与实际光通量比值修正
LED光源:目标光通量与实测光通量比值修正
(2) 不可更换光源测试
整体装置测试,电压要求:
直接车载电压:13.5V
带控制器:制造商指定电压或13.5V
3. 特殊装置测试
(1) 顺序开启转向灯测试
需验证以下特性:
点亮节拍:变化过程≤200ms,从内侧向外侧均匀渐进
垂直方向无振荡(只允许一次方向变化)
相邻透光面间隔≤50mm
投影重叠部分同步变化
最小外接矩形长宽比≥1.7
测试方法:采用高速摄像系统记录点亮过程,分析时序和空间特性。
(2) 互存灯系统测试
全部装置点亮时满足单灯要求
可移动部件上的装置在全部位置满足发光强度要求(内侧角最小值可放宽)
(3) 光源失效测试
验证以下任一条件:
单光源失效后仍满足最小发光强度
车辆配备有效工作指示器
任一光源失效导致全部光源关闭
4. 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测试
亮度测试要求:
各测量点亮度≥2 cd/m²
亮度均匀性:|B₁-B₂|/L₁₋₂ ≤ 2×B₀/cm
测试方法:
使用标准白色漫反射板(反射系数1.0)
亮度计垂直测量(偏差≤5°)
测量直径为25mm的圆形区域
按图B.3布置9个测试点
5. 光色与色度测试
测量点:HV点(基准轴线方向)
要求:
符合GB 4785规定的色度坐标
配光角度范围外无明显色差
牌照板照明装置目视检测无异常色差
红外辐射装置特殊要求:无论红外发生器是否工作,光度色度均应达标。

三、测试环境与设备要求
标准第7章规定了严格的测试条件:
暗室环境:
无漏光,温度23±5℃,湿度≤80%
避免环境因素影响光束传输和仪器精度
仪器要求:
直流稳压电源(0.2级精度)
一级照度计/亮度计
角度定位精度≤15′
测量几何条件:
满足平方反比定律
光接收器张角10′~1°

四、检验规则实施要点
1. 型式检验
样品要求:
对称装置:2只相同样品或左右各1只
非对称发光徽标:必须左右各1只
配套控制器(如有)
技术文件:
安装几何图纸(含基准轴线、中心点)
光源类型信息(UN R37/R128或模块参数)
电光源控制器规格
2. 生产一致性检验
抽样要求:
批量产品中随机抽取,数量同型式检验
配光性能允许范围:
最小值≥规定值的80%
最大值≤规定值的120%
牌照板照明装置要求与型式检验一致

五、标准实施时间节点
新申请型式批准:自标准实施日起执行
已获批准产品:
主要条款:实施后第7个月执行
发光徽标要求(5.1.2):实施后第25个月执行

六、测试常见问题与对策
非灯丝光源稳定性测试:
倒车灯需记录1min和10min数据
其他装置记录1min和30min数据
采用比值法计算符合性
混合后位灯测试:
特别注意H-H线向下5°平面的发光强度比(≥5:1)
多光源系统需考虑全部光源的综合影响
转向灯闪烁测量:
频率1.5±0.5Hz
在95%峰值时测量
脉冲持续时间>0.3s
配光均匀性判定:
目视检查发现明显变化时
相邻方向发光强度比≥50%

七、总结
GB 17510-2025标准构建了摩托车光信号装置完整的测试体系:
准确理解各类装置的配光角度范围和发光强度要求
掌握不同光源类型(可更换/不可更换)的测试电压和修正方法
严格执行暗室环境条件和仪器精度要求
注意特殊装置(顺序转向灯、互存系统等)的附加测试要求
正确实施生产一致性检验的放宽准则
通过系统掌握标准技术要求,科学开展测试工作,可有效保障摩托车光信号装置的道路安全性能,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装置(GB 19152-2025)

GB 19152-202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装置》是我国摩托车照明领域的重要技术标准,替代了GB 19152-2016和GB 5948-1998两个旧标准。该标准系统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对保障夜间行车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一、标准主要变化
GB 19152-2025作为摩托车照明装置的综合性标准,适用于L1类至L5类机动车的近光前照灯、远光前照灯和自适应远光(ADB)等道路照明装置。与前一版本相比,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非对称近光前照灯的技术要求,完善了配光性能的生产一致性要求表述,引入了ADB功能前照灯的相关规定,并整合了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的配光性能要求。
标准结构包含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等主体内容,并附有11个规范性附录,详细规定了标记、基准中心标志、LED光源要求、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等专项技术要求。

二、配光性能测试
1. 测试环境与设备要求
标准第6章详细规定了配光性能测试的环境和设备要求。测试应在无漏光的暗室中进行,环境温度保持在23℃±5℃,相对湿度不超过80%。配光屏幕需便于明暗截止线的检查和调整,照度计需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电气仪表准确度不低于0.2级。
测试系统采用球坐标体系,测试距离为前照灯基准中心前25m处。受光器的有效测量面积应包含在边长为65mm的正方形内,且表面垂直于测角计的测量轴线。标准允许使用其他等效测量方法,但需确保测量结果具有可比性。
2. 电压条件控制
标准6.2条对不同光源类型的测试电压做出了明确规定:
灯丝光源:使用额定电压12V的标准光源,在13.2V参考电压下测试
气体放电光源:按UN R99规定施加参考电压(13.2V±0.1V或13.5V±0.1V)
LED光源/模块:使用UN R128规定的标准光源,施加13.2V电压
不可更换光源:按制造商规定电压,允差±0.1V
测试时需特别注意电压稳定性,对于可更换光源,允许通过修正系数调整实测值,修正系数为目标光通量与实际光通量的比值。
3. 照准方法与质量要求
配光测试的核心环节是光束照准,标准6.3条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
近光照准:
水平方向:对称近光应使光形对称于V-V线;非对称近光需将明暗截止线转角置于V-V线上
垂直方向:明暗截止线水平部分应位于H-H线以下0.57°(对应10m屏幕为10cm)
质量要求:明暗截止线应清晰锐利,线性度良好,垂直方向允许调整范围有限制
远光照准:
可单独调节的远光需将最大发光强度区域中心对准HV点;不能单独调节的则以近光为基准,不再额外调整。
标准附录F和附录G分别对对称和非对称近光的明暗截止线质量提出了量化要求,包括锐度、线性度等指标,并规定了机械照准方法作为目视照准的补充。

三、关键配光性能测试项目
1. 近光配光性能测试
标准5.7.2和5.7.3规定了不同级别前照灯的近光配光要求,测试时需重点关注:
对称近光(BS/CS/DS级):

需在配光屏幕上产生明显的明暗截止线
测试点包括50V、50L、50R等特征点,发光强度需满足表3、表4要求
区域I和II的发光强度有最低要求,特定点有上限要求
非对称近光(C/V级):

明暗截止线呈Z形,分为水平部分和转折部分
需测试Ⅲ区、S50、S100等区域的发光强度(见表5)
对明暗截止线的锐度和线性度有严格要求
测试时需特别注意:
与前位灯组合时,可同时点亮前位灯进行测试
对反射镜可调的前照灯,需在不同调整位置分别测试
提供弯道照明的装置需额外测试倾斜状态下的配光性能
2. 远光配光性能测试
标准5.7.4规定了各级远光的配光要求:

A/B级远光测试点布局见图4,BS级见图5,CS/DS级次级远光见图6
需测量HV点、3L-H、3R-H等点的发光强度(见表8)
重点关注最大发光强度Imax及其位置要求
3. 自适应远光(ADB)测试
标准5.7.5新增了ADB功能的配光要求:

需测试不同距离(50m/100m/200m)来车和前车区域的发光强度限制
中性状态需满足常规远光要求
系统应能自动调整以避免眩目
4. 生产一致性检验
标准7.2条规定了生产一致性检验要求:
抽样数量:整灯2只,塑料配光镜6片
测试项目:光色及色度、配光性能、配光稳定性等
判定准则:测试值需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四、专项测试方法
1. 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附录D)
该试验验证前照灯在长期使用后配光性能的稳定性,要点包括:
试验时间:12小时连续点亮
循环方式:不同功能按特定时序循环工作
判定标准:试验前后特征点发光强度变化不超过10%
明暗截止线位置偏移量有严格要求(向上≤1.0mrad,向下≤2.0mrad)
2. 塑料配光镜测试(附录E)
对塑料配光镜的特殊要求:
耐温试验:-30℃~80℃温度循环后性能变化≤10%
耐候性试验:4500MJ/m²辐射能量后透过率变化≤0.020
机械磨损试验:磨损后发光强度变化有明确限制
涂层附着力测试:采用划格法评估
3. LED光源/模块测试(附录C)
针对LED光源的特殊要求:
红光成分(kred)≥0.05
UV成分(kUV)≤10⁻⁵ W/lm
温度稳定性测试:点亮1min和稳定后的性能比较
目标光通量测量方法

五、测试实施建议
设备校准:定期校准测光设备,确保照度计、测角计等仪器精度符合要求
环境控制:严格监控测试暗室的温湿度条件,避免环境因素影响测试结果
样品准备:按标准要求进行光源老炼,确保测试状态与实际使用一致
数据处理:注意修正系数的应用,特别是电压波动时的数据修正
判定准则:准确理解标准中的最大值、最小值要求,注意不同级别前照灯的差异

六、总结
GB 19152-2025标准构建了完整的摩托车照明装置配光性能测试体系,既保留了传统技术要求,又引入了ADB等新技术规范。测试人员需深入理解标准的技术内涵,严格遵循测试方法,才能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摩托车照明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批准机动车及其挂车反光装置和标志的统一规定(UN Regulation No.150)

UN Regulation No.150 Uniform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approval of retro-reflective devices and markings for power-driven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UN Regulation No.150 关于批准机动车及其挂车反光装置和标志的统一规定

法规背景与核心目标
联合国法规UN Regulation No. 150(R150)是WP.29(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简化车辆反光设备法规的重要成果。通过整合原有5项独立法规(UN Regulations Nos.3、27、69、70、104),R150建立了覆盖反光装置、反光标记板、车辆反光标识及三角警示牌的统一标准。其目标是:
1.消除法规碎片化:将分散的反光设备条款合并,避免重复监管。
2.优化可读性与管理效率:通过重构条款结构和术语,提高法规透明度和执行效率。
3.未来适应性准备:为向基于性能的法规体系(不限定具体设计,仅规定功能结果)过渡奠定框架基础。
整合的原法规范围
R150合并的法规主要包括以下领域:
UN Regulation No.3:后部反光装置(如红色反光板)。
UN Regulation No.27:三角警示牌(紧急停车标识)。
UN Regulation No.69:慢速车辆(SMV)后标识板。
UN Regulation No.70:重型/长型车辆的后反光标志。
UN Regulation No.104:反光标记材料的认证要求。
认证标识的革新与数字化管理
1.唯一标识符替代传统E标志:
R150引入数字化的“唯一标识符(Unique Identifier)”,允许制造商在产品上无需实体E-mark,而是通过联合国安全数据库(UN secure internet database)实时查询认证信息。
例外情况:若因网络限制或数据库故障无法使用唯一标识符,仍需沿用传统E标志。
2.数据库依赖性与协作:
所有类型批准文件存储于UNECE数据库,需通过密码访问通道保护数据安全。这要求制造商和监管机构具备实时数据交互能力。
过渡期与合规延续
历史认证接受:各国需继续承认R150实施前已有的类型认证(无论是否符合最新修订系列)。
扩展申请不拒:基于旧修订系列的认证扩展请求(如新增产品型号)不得被拒绝,确保企业市场准入的连续性。
技术测试原则与质量控制
文档虽未详述具体性能参数,但明确了以下流程:
光稳定性与色彩牢度测试
反光装置样品与标准蓝色羊毛参考物置于人工光源下进行老化对比,控制最大对比度(色彩衰变指标)。
测试条件标准化以确保材料耐久性(如紫外照射时长、温湿度控制)。
行业影响与实践意义
国际通用性增强:车企不必为不同国家申请多重认证,降低合规成本。
反光装置模块化趋势:规范LED等新型反光材料应用(根据其他法规交叉引用推测,如UN R128)。
维护周期管理:反光标识需通过工具拆卸更换,减少用户误操作导致性能不达标的风险。
挑战与未来方向
网络安全风险:认证数据库的稳定性直接影响全球供应链效率。
性能导向转型:未来可能以反光亮度、可见距离等结果为标准,替代现有具体设计限制,激发技术创新。
总结
UN Regulation No.150通过整合分散的反光装置法规,推动了车辆安全标识的全球标准化。通过对认证流程的数字化革新和过渡期灵活安排,其兼顾了技术稳定性与未来创新空间,成为车辆被动安全领域国际协作的重要里程碑。

关于批准机动车道路照明装置(灯)及系统的统一规定(UN Regulation No.149)

UN Regulation No.149 Uniform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approval of road illumination devices (lamps) and systems for power-driven vehicles
UN Regulation No.149 关于批准机动车道路照明装置(灯)及系统的统一规定

法规定位与整合目标
UN Regulation No.149(以下简称R149)是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为简化车辆照明法规体系而制定的整合性法规。其核心目标是对原分散的6项UN法规(Nos. 19、98、112、113、119、123)进行编辑性重组,在不改动现有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条款清晰化、标准化,并为未来向性能导向型法规转型奠定了基础。
整合的原有法规范围
R149合并了以下领域的独立法规:
前照灯与信号灯:包含前雾灯(UN R19)、前照灯清洁装置(UN R45间接关联)、自适应前照灯系统(AFS,UN R123)等。
特殊车辆照明:如慢速车辆(SMV)标识(原部分条款需交叉参考其他法规)。
光源规范:涵盖LED模块、气体放电光源等(参考UN R128等)。
关键技术革新与管理模式
认证标识变革:唯一身份识别系统
唯一标识符(Unique Identifier)替代传统E标志:
制造商可采用唯一标识符(如数字代码)标记产品,无需实体标注E-mark,但需通过联合国安全数据库(UN secure internet database)实时验证批准文件。
例外情形:若因技术限制(如无法接入数据库)或数据库故障,仍沿用E-mark传统认证标记。
LED模块标准化管理
稳定性测试要求:
LED模块需在封闭积分球或测角光度计中预烧1小时,待光通量稳定后测量性能,确保实际使用中的可靠性。
模块互换性限制:
同一灯具外壳内,不同标识码的LED模块不可互换,且设计需防篡改(避免用户自行更换导致性能偏差)。替换模块必须由原制造商提供,且带有相同光源模块标识码,以维持光度合规性。
光源兼容性要求
光源类型限制:
前雾灯等设备仅允许使用经UN R37(白炽灯)、UN R99(气体放电灯)或UN R128(LED模块)认证的光源。
机械防误配设计:
光源模块需通过工具拆卸,且避免因用户误操作导致不兼容光源混用。
过渡期与合规延续性
历史认证的延续:各缔约方不得拒绝基于早期修订系列(如00系列修正案)的灯具认证扩展申请,需确保新旧标准在非技术变更条款下的兼容性。
数据库化管理:R149的批准文件依赖联合国数据库存储,加强了对全球供应链的透明度要求,但也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实时性提出挑战。
行业影响与实践意义
减少合规复杂性:车企无需针对不同功能灯具分别满足多项独立法规,降低多国市场的准入成本。
推动技术创新:通过模块化光源设计的强制规范,促进LED等新型光源的标准化应用,同时限制技术滥用风险。未来适配自动驾驶:整合后的法规框架为车灯与自动驾驶系统的交互(如动态照明信号)预留了扩展接口。
挑战与争议
技术依赖风险:唯一标识符系统高度依赖数据库稳定性,偏远地区或网络故障时可能影响产品流通。
改造成本压力:中小企业需投入资源改造生产线,以适应光源模块不可互换性等新要求。
总结
UN Regulation No. 149通过整合碎片化法规和引入数字化标识系统,标志着车辆照明管理向高效化与全球化迈出关键一步。其在维持技术稳定性的同时,为未来智能网联汽车的照明交互奠定了规范性基础,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迈向标准化的重要里程碑。

关于批准机动车及其挂车光信号装置(灯)的统一规定(UN Regulation No.148)

UN Regulation No.148 Uniform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approval of light-signalling devices (lamps) for power-driven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UN Regulation No.148 关于批准机动车及其挂车光信号装置(灯)的统一规定

法规背景与目的
UN Regulation No.148(以下简称R148)是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为简化车辆照明和灯光信号法规而制定的整合性法规。其核心目标是通过合并多个现有法规,提高条款的清晰度、统一复杂的技术要求,并为未来基于性能的标准化铺平道路。值得注意的是,R148并未更改原有法规的技术细节,而是通过编辑性重组实现法规精简。
整合原有法规
R148合并了以下9项联合国车辆法规:
UN Regulations Nos.4(倒车灯)
UN Regulations Nos.6, 7(转向灯、位置灯)
UN Regulations Nos.23(反转灯与侧标志灯)
UN Regulations Nos.38(雾灯)
UN Regulations Nos.50(前后位置灯、示廓灯等)
UN Regulations Nos.77, 87(日间行车灯、停车灯)
UN Regulations Nos.91(侧标志灯)
这一整合消除了重复条款,确保不同功能灯具的规范更具逻辑性和协调性。
主要特点与创新
认证标识的革新
R148引入了“唯一标识符(Unique Identifier)”,逐步取代传统的E标志(E-mark)。
制造商在产品上标注唯一标识符后,无需再刻印E标志,但需确保能通过联合国安全数据库(UN secure internet database)访问该标识符关联的批准文件。 例外情况:若无法访问数据库(如技术限制或数据库故障),仍需采用传统标识。
过渡期安排
既有批准的延续:各缔约方需继续接受符合R148前修订系列(如00系列修正案)的灯具认证,前提是升级未影响灯具功能(需通过“变更索引”验证)。
认证扩展不拒:不得拒绝基于原法规系列的类型认证扩展申请,确保市场平稳过渡。
技术要求的明确化
对整合后的条款进行了术语统一和格式优化。例如:
序列式转向指示灯:要求信号从内侧向外侧连续流动,垂直方向无振荡,相邻发光部件间距≤50mm(原UN Regulation 48放宽标准)。
信号时序:信号变化在启动后200毫秒内完成,确保可见性与一致性。
应用与实践意义
国际通用性:R148的出台加强了车辆照明设备的全球统一认证,降低跨国车企的合规成本。
前瞻性适配:虽未改变现有技术要求,但其基于数据库的标识系统为未来数字化管理(如联网车辆、自动驾驶灯光交互)奠定基础。
行业影响:车企需调整生产流程以适应新标识规则,同时供应链需确保光模块等部件的兼容性。
核心挑战与未来展望
数据库依赖性:唯一标识符的成功推行高度依赖联合国数据库的稳定性和可访问性,需应对潜在网络安全风险。
性能导向转型:R148为未来“基于性能的法规(Performance-Based Requirements)”预留接口,可能推动灯具设计从合规性测试转向功能性验证。
总结
UN Regulation No.148通过整合现有碎片化法规,促进了车辆照明系统的标准化与国际化。其在简化流程、创新管理模式的同时,兼顾了技术稳定性和未来适应性,标志着车辆照明法规进入高效协作的新阶段。

自行车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2部分:回复反射装置(ISO 6742-2:2023)

ISO 6742-2:2023 Cycles — Lighting and retro-reflective devices — Part 2: Retro-reflective devices
ISO 6742-2:2023 自行车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2部分:回复反射装置

《ISO 6742-2:2023》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一项关于自行车用回复反射装置的标准。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回复反射装置的光度要求、限值和测试方法,旨在确保自行车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具有良好的可见性,提高骑行者的安全性。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关于回复反射装置光度要求、限值以及测试方法的解读。

1、回复反射装置光度要求
回复反射装置的光度要求是指反射器在特定入射角和观察角下的光度系数(Cil)值。光度系数的定义是单位照度下反射器在某方向上的亮度。该标准将反射器分为前反射器、后反射器、侧反射器和脚踏反射器,并规定了每种反射器的光度系数要求。
对于前反射器,光度系数要求为:在0°入射角和0.33°观察角时,白色反射器的光度系数不小于1200 mcd/lx,黄色反射器不小于750 mcd/lx,红色反射器不小于300 mcd/lx。对于后反射器,光度系数要求同样适用。
侧反射器和脚踏反射器的光度要求稍有不同。例如,在0°入射角和0.33°观察角时,侧反射器的白色反射器光度系数要求不小于1000 mcd/lx,黄色反射器不小于700 mcd/lx,而脚踏反射器的光度系数要求为300 mcd/lx。

2、回复反射装置限值
回复反射装置限值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反射器的最小光度系数值。标准中规定了不同类型反射器在不同观察角和入射角下的限值,以确保回复反射装置在各种条件下都能提供足够的可见性。
例如,对于前反射器和后反射器,在不同入射角(如+10°、-10°、+20°等)和观察角(如0.33°、1.50°)下,光度系数的限值分别为750 mcd/lx和300 mcd/lx。而对于侧反射器和脚踏反射器,这些限值则有所不同,以适应不同的使用环境。

3、回复反射装置测试方法
标准规定了多种测试方法,以验证回复反射装置是否符合光度要求和限值。这些测试方法包括温度耐受测试、冲击测试、湿度耐受测试、燃油耐受测试和润滑油耐受测试等。
3.1 温度耐受测试
温度耐受测试旨在评估反射装置在高温和低温环境下的性能。测试样品需在(65±5)°C的温度下持续12小时,然后在(23±5)°C的温度下保持1小时,接着在(-20±5)°C的温度下持续15小时。
3.2 冲击测试
冲击测试通过对反射器施加冲击来检查其抗冲击性能。测试时,将直径为25 mm的钢球从2 m的高度自由落下,冲击反射器的中央部分。反射器应无裂纹或其他影响反射性能的损伤。
3.3 湿度耐受测试
湿度耐受测试用于评估反射器在高湿环境中的耐久性。反射器需在温度为(50±5)°C的水中浸泡10分钟,然后立即放入(25±5)°C的水中,再浸泡10分钟。测试后反射器应无明显变形或反射性能下降。
3.4 燃油耐受测试
燃油耐受测试评估反射器对燃油的耐受性。反射器需用棉布擦拭,棉布上浸有由70%正庚烷和30%甲苯组成的燃油混合物,擦拭5分钟后清洗干净。
3.5 润滑油耐受测试
润滑油耐受测试用于检查反射器对润滑油的耐受能力。反射器用浸有润滑油的棉布轻擦5分钟,然后用中性洗涤剂清洗。
以上测试方法确保反射装置在各种苛刻环境下仍能保持良好的性能,从而为自行车骑行者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结论
《ISO 6742-2:2023》标准通过详细规定反射装置的光度要求、限值和测试方法,确保自行车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具有良好的可见性。这不仅有助于提高骑行者的安全性,还促进了自行车反射装置的技术进步和标准化生产。通过严格遵守该标准,生产商可以生产出符合国际要求的高质量反射装置,为全球自行车骑行者提供更安全的出行体验。

自行车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1部分:照明和光信号装置(ISO 6742-1:2023)

ISO 6742-1:2023 Cycles — Lighting and retro-reflective devices — Part 1: Lighting and light signalling devices
ISO 6742-1:2023 自行车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1部分:照明和光信号装置

ISO 6742-1:2023 国际标准专门针对在公共道路上使用的自行车照明和信号装置进行了详细规范。标准适用于符合 ISO 4210 和 ISO 8098自行车,并规定了各种照明和信号灯具的功能、安全要求、光度性能及测试方法。本文将详细介绍前位置灯、尾灯、刹车灯、近光灯、远光灯、转向灯、驻车灯和日间行车灯的光度性能,以及相应的测试方法及流程。前位置灯 (Front Position Lamp)
光度性能:前位置灯应发出白光或琥珀光,并符合特定的光度要求。其光度分布需满足在图示区域内的要求,不同角度下的亮度有明确规定,以确保灯光的可见性和均匀性。光度强度在 H-H 线上及以上不超过 140 cd。
模式:前位置灯可以发出连续光或以 1 Hz 到 4 Hz 的频率闪烁。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可能不允许前位置灯闪烁。
尾灯 (Rear Lamp)
光度性能:尾灯应发出红光,光度分布需符合标准中的具体要求。尾灯的亮度在不同角度下有明确规定,以确保在各种驾驶条件下清晰可见。其光度强度最低为 0.33 cd,最大不超过 140 cd。
模式:尾灯可以发出连续光或以 1 Hz 到 4 Hz 的频率闪烁。
刹车灯 (Stop Lamp)
光度性能:刹车灯在参考轴上测得的最小亮度应至少为 40 cd,最大可测量强度不超过 385 cd。刹车灯的光度分布应确保在水平 +45° 和垂直 ±15° 的范围内有一定亮度,所有方向上的强度不低于 0.3 cd。
模式:刹车灯在减速时应发出连续光,由自行车制动系统内或附加的电气开关控制,或由自行车减速时自动激活。
近光灯 (Low Beam)
光度性能:近光灯应照亮自行车前方的道路而不炫目。光度分布需满足标准中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在不同照射角度下有适当亮度。其光度强度在 H-H 线上的最小强度为 10 lx,在特定区域内强度不低于 2 lx。
模式:近光灯应发出连续光。
远光灯 (High Beam)
光度性能:远光灯应照亮自行车前方较远的道路。光度分布需符合标准中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在不同照射角度下有适当亮度。其光度强度在 V-V 线 3.5° 下的最小强度为 50 lx,在其他特定区域强度不低于 50 lx。
模式:远光灯应发出连续光,应配备一个装置,使用户可以通过单一动作在远光灯和近光灯之间切换。
转向灯 (Direction Indicators)
光度性能:转向灯应发出黄色光,光度分布需满足标准中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在水平 +80° 和 -20° 以及垂直 ±15° 的范围内有适当亮度。前转向灯和后转向灯的最小强度为 50 cd,最大强度不超过 350 cd。
模式:转向灯应以 1 Hz 到 2 Hz 的频率闪烁,且在开灯周期内亮度应保持恒定。
驻车灯 (Standlight)
光度性能:驻车灯的光度应在测试开始时达到 140 mcd,在 4 分钟内保持一定的亮度递减,具体要求见标准。测试期间,在 A 点的光度应在 1 分钟时至少为 140 mcd,2 分钟时至少为 100 mcd,3 分钟时至少为 70 mcd,4 分钟时至少为 50 mcd。
模式:驻车灯可以发出连续光或以 1 Hz 到 4 Hz 的频率闪烁。
日间行车灯 (Daytime Running Lamp)
光度性能:日间行车灯的最小亮度应为 400 cd,最大亮度不超过 1200 cd。在水平 +20° 和垂直 +10° / -5° 的范围内均应保持适当亮度。其光度强度应不低于 1 cd,最大不超过 1200 cd。
模式:日间行车灯应发出连续光,并配备一个装置,确保其在日光充足时(环境照度至少 1000 lx)才能开启。

测试方法及流程
光度测试:测试时应避免杂散反射,测量距离应使反平方定律适用。所有光度值应在距灯具前方 10 米处的垂直屏幕上测量。如果测量距离不同于 10 米,结果应按反平方定律换算。
电源供应:灯具应配备制造商指定的光源,并在参考光通量和指定电压下运行。对于由自行车运动供电的灯具,测试电压为 6 V。
安装:灯具应按照制造商的建议安装在测试台上,测试期间灯具应按照制造商的指示进行安装和调整。
刹车灯激活和停用时间测量:激活时间测量时,需施加至少 1 m/s² 的减速度,持续至少 0.5 秒,刹车灯应在 0.5 秒内点亮。停用时间测量时,需施加小于 0.2 m/s² 的减速度,持续至少 1 秒,刹车灯应在 0.5 到 1 秒内熄灭。
综上所述,ISO 6742-1:2023标准为自行车照明和信号装置的设计和测试提供了全面的指导,以确保其在各种驾驶条件下的性能和安全性。这不仅有助于提高骑行安全,也为制造商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标准,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机动车回复反射装置(GB 11564—2024)

2024年09月29日,国家标准GB 11564—2024《机动车回复反射装置》发布,于2025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标准涵盖了反射器、车身反光标识、车辆尾部标志板和三角警告牌的技术要求与检验规则,为提高道路安全性能提供了重要依据。

适用范围与主要更新
GB 11564—2024规定了机动车回复反射装置的要求、试验方法、同一型式判定、检验规则以及安装要求,适用于机动车及挂车上的各种反射装置,包括粘贴、安装和随车配备的装置。

新版标准更新内容:

光度性能:对光强分布、光度均匀性等提出更高要求,尤其是新增了光度性能复测方法。
形状与尺寸规范:调整了反光标识的形状和尺寸,明确A类和B类反光标识材料的使用条件。
耐久性试验:强化了耐温、耐湿、耐盐雾腐蚀和抗冲击性能的试验要求,进一步保证设备在恶劣环境中的可靠性​。
材料性能:增加了对反光膜型反光标识材料的附着性能、耐候性能及亮度因数的要求。

主要技术要求
外观要求
发光区域应平滑无裂痕,不得有妨碍清洁的突出物。
反光标识材料和标志板应无明显划痕、气泡或颜色不均。
光度性能
对不同类别的反射器(Ⅰ类、Ⅲ类、ⅣA类)规定了详细的发光强度系数要求。
强调光强分布的均匀性,明确亮度因数的最低标准​。
材料性能
材料须具备良好的耐温、耐湿和耐腐蚀性,保证长期使用不变形、不褪色。
试验与检验
在标准环境下进行耐候性、耐冲击性和光度性能复测。
对生产一致性提出了更严格的抽样检验规则​。

实施与行业影响
新版标准将对生产企业提出更高技术门槛,尤其是涉及反射器和反光标识材料的光学和物理性能。通过统一规范设计、检验与安装要求,标准的实施将有效提升机动车及挂车的夜间可视性和行驶安全性。

结语
GB 11564—2024的发布,体现了我国对机动车安全性能和道路安全管理的重视。标准不仅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还与国际标准接轨,为提升我国汽车行业的全球竞争力提供了技术保障。

汽车和挂车光信号装置及系统(GB 5920—2024)

2024年09月29日,国家标准GB 5920—2024《汽车和挂车光信号装置及系统》发布,于2025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

标准范围
GB 5920—2024适用于M类、N类和O类车辆的各类光信号装置及系统,包括前位灯、后位灯、转向信号灯、制动灯、倒车灯、昼间行驶灯等。这些光信号装置既涉及传统车辆,也涵盖了现代智能化车辆的需求。标准规范了其设计、制造和验收要求,为行业统一了规范​。

技术变化与亮点
新增功能与术语
引入“光信号投射功能”概念,用于在路面上投射几何图形或符号以增强信号作用。例如倒车灯的路面投射符号,可提升低能见度下的车辆可见性。
新增A2类前位灯,具备可变光强功能以适应不同的环境光条件​。
顺序开启转向灯要求
转向灯新增顺序开启功能,要求点亮过程由内向外均匀变化,确保信号一致性且避免驾驶员分心。
光信号装置色度要求
强化了色度一致性要求,以减少误解或视觉疲劳。例如,昼间行驶灯和转向灯需在各种光线条件下保持预期的视觉效果。
制动灯视表面积
对制动灯的最小视表面积提出了具体要求(不少于15 cm²),从而提高车辆制动信号的显著性​。
智能化要求
光信号装置与车辆速度关联,例如投射符号在车辆达到一定速度后自动关闭,减少对其他驾驶员的干扰​。

配光性能与试验方法
配光性能要求更严格
不同功能灯具在光强、配光角度等方面需满足具体要求。例如倒车灯在路面投射方向的光强需符合专门分布图的要求。
统一试验条件
试验要求环境温度保持在23℃±5℃,湿度小于80%,并使用标准光源和暗室设备。
生产一致性检验
量产灯具光强需在设计值的80%-120%范围内,确保性能稳定性​(GB+5920-2024)。

实施时间与行业影响
GB 5920—2024将于2025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光信号装置,标准要求自实施之日起第19个月开始执行;而已获批准的装置和车型则需在37个月后全面符合新标准。

总结
GB 5920—2024不仅明确了汽车和挂车光信号装置的基本要求,还针对技术升级和智能化需求进行了全面提升。这一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市场,提升车辆光信号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中国汽车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汽车道路照明装置及系统(GB 4599—2024)

2024年09月29日,国家标准GB 4599—2024《汽车道路照明装置及系统》发布,于2025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

标准范围与适用性
GB 4599—2024适用于M类和N类汽车的近光灯、远光灯、前雾灯及角灯等道路照明装置及系统,包括其设计、制造和验收。这意味着无论是传统卤素灯还是新型LED及激光光源技术,均需满足此标准的相关要求​。

核心技术更新
新增驾驶员辅助投射功能
本次标准新增了对驾驶员辅助投射功能的规定,例如道路滑行警示和车道保持辅助等。这类功能通过调整光束分布帮助驾驶员提高驾驶安全性,同时明确了投射光线颜色应为白色,且光图案不得引起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不适​。
光源及光色要求
标准对可更换和不可更换光源提出详细要求。例如,使用激光光源模块的远近光灯需符合国际安全标准(IEC 60825-1和IEC 62471-7)。光色限定为白色(前雾灯可选黄色),进一步规范了灯具的视觉效果​。
自适应照明功能
自适应近光和远光灯成为新技术要求。近光灯增加了辅助投射功能,而远光灯则强化了自适应功能的生产一致性要求。标准还明确了远光灯在自适应状态下,需在不同距离和角度范围内提供适当的光强,以避免对其他驾驶员造成眩目​。

试验与检验规则
GB 4599—2024在试验方法和性能稳定性方面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配光性能:明确了各测试点的光强限值和测试方法,以保证灯具的亮度和分布符合安全驾驶需求。
光强稳定性:灯具在点亮一定时间后,光强需保持稳定,偏差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塑料配光镜的材料测试:新增了针对塑料灯罩的耐高温、耐化学腐蚀等环境适应性试验,以确保长期使用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实施时间与行业影响
标准将于2025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届时将取代此前的多项灯具相关标准(如GB 4599—2007、GB 4660—2016等)。这一变更反映了行业对新技术的接受和对道路安全的高度重视,也为汽车制造商提出了更高的技术挑战。

结语
GB 4599—2024不仅适应了全球汽车照明技术的发展趋势,更体现了对智能化和安全化的高度重视。通过细化技术要求和强化检验规则,该标准将有效推动我国汽车照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高的行车安全保障。